1.免费进入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开放文物点、美术馆、科技馆、文化宫等场所
2.优先购买车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车船、飞机,优先托运行李、物品
3.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
4.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5.70周岁以上的本省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汽车,免费进入风景名胜区,在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优待
1.制定和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应当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2.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的老年人医疗费,应当优先支付
3.农村老年人参加合作医疗等形式的医疗保障,村民委员会应当给予照顾;有条件的地方,老年人可以免交合作医疗费
4.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增加社区老年医疗保健设施,发展家庭病床,采取定点、巡回、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护理、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5.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给予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的优待
6.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有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咨询。对需要获得法律服务帮助但又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
1.免费进入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开放文物点、美术馆、科技馆、文化宫等场所。
2.优先购买车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车船、飞机,优先托运行李、物品;
3.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
4.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5.70周岁以上的本省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汽车,免费进入风景名胜区,在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优待。